[街谈巷议]
莫辜负这一片善意
2013年1月15日
周东飞 中南大学张同学在宿舍区ATM机上取钱后忘记拔卡,结果被人取走1000元。张同学报案并获得了ATM机摄像头拍下的取钱人照片,但他仍然制作并贴出告示,希望当事人能主动将钱归还,暂不公布照片。(见本报今日B03版) 对于取钱者来说,张同学的这一番举动体现了善意。见意外之财而心动,这可能是人性的固有缺陷。然而不正当地获得他人钱财,不但为道德规范所不允许,在法律上也同样过不了关。在取钱者看来,不是自己主动去“盗窃”,而是别人忘了拔卡,近乎一种“捡”。这种自圆其说并不被法律所支持,因为数额已经达到1000元,因此其行为涉嫌盗窃犯罪。 校园是一个相对固定的生活圈,在摄像头已经拍下取钱者照片的情况下,公布照片很容易找出当事人。失主张同学选择了暂时不公布照片,不仅为对方留下了“面子”,而且留下了主动归还财物的机会。主动归还财物,有可能争取到从轻或免于刑事处罚的结果。孰轻孰重,当事人自应有一番掂量。人非圣贤,难免一时糊涂。现在有了改正的时机,最好不要再错过。 如果技术有可能,最好是在事前就不要留下让人想入非非的机会。事实上,技术并非没有这个能力。比方说,一些ATM机已经实现先取卡再出钱,这就减少了忘取卡的几率。又比方说,可以在ATM机前增加一个感应装置,人一旦离开,就强制要求输入正确密码,才能进行其他操作。后来者即便发现前面的客户忘记取卡,也无法再打卡里钱财的主意。这算不算是一种技术的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