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用AI广告欺骗消费者
湖南:AI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2025年6月27日
本报记者李姝长沙报道 AI生成假神医讲解“千年秘方”;LED屏里是AI生成的广告海报;……越来越多的AI广告正涌入老百姓的生活。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AI广告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AI广告市场秩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鼓励广告标注“使用AI生成”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AI广告发布应遵循的规范。 显著标明“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清晰地识别。标注方式应当清晰、醒目,易于消费者辨认。标明“广告”标识的方式,包括文字标注、语音提示和设置专门区域等方式,以增强广告的可识别性。 鼓励标注AI技术。鼓励广告发布者在广告中明确标注“本广告使用AI技术”“本广告使用深度合成技术”“本广告由AI技术生成”等提示或类似说明,以区分广告与非广告内容,保护消费者权益。 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侵犯他人权益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等。 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在算法设计、训练数据选择、模型生成和优化、提供服务等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民族、信仰、国别、地域、性别、年龄、职业、健康等歧视。 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尊重知识产权、商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算法、数据、平台等优势,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他人身心健康,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紧盯“数字人”直播电商 一张图片秒变手持商品带货视频,或者干脆直接用数字人拍“探店”视频……随着AI技术在广告方面应用越来越广,指导意见还要求,紧盯AI广告监管执法新领域。 其中包括用AI数字人在直播带货过程中进行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发布虚假广告,损害消费者权益。 网红或达人通过直播或短视频的形式,向粉丝推荐某家店铺,利用影响力带动粉丝消费行为等“种草”营销,在分享或推荐过程中,利用AI技术进行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 在“探店”宣传和推广过程中,利用AI技术进行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 利用AI技术在户外LED屏进行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 链接 “软文”广告应有显著标注 本报长沙讯 “软文”广告指通过在媒介上发布有营销目的,但又给人不是营销假象的文章、图片、视频等内容,以推广产品或服务,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知名度的一种营销方式。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软文”广告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利用互联网媒介发布“软文”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清晰地识别。 指导意见提出,利用互联网媒介发布“软文”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清晰地识别。标注方式应当清晰、醒目,易于消费者辨认。可以在文章标题、开头或页面显著位置标明“广告”字样,对于以视频、音频等形式发布的“软文”广告,应当通过语音提示、字幕等方式标明“广告”。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物方式的“软文”,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同时,应该确保内容真实合法。“软文”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中涉及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产地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软文”广告的内容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出现低俗、暴力、迷信、色情等不良内容。 指导意见还提出,以弹出、跳转等形式发布“软文”广告,应当确保一键关闭,不得出现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须经两次以上点击关闭广告,在浏览同一页面、同一文档过程中,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等情形。 记者李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