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曝光台
衡阳一学校因消防隐患被处罚
2025年6月28日
本报衡阳讯 近日,衡阳市衡郡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因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被衡东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以17000元罚款。 消防监督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校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防火门闭门器损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二是封闭安全出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鉴于其违法行为严重,消防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并将该单位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相关规定,最终作出罚款17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该校负责人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错误,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确保消防安全。 通讯员赵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