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
2025年7月9日
本报长沙讯 7月8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湖南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提出省医疗保障局公布实施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期间,医疗机构在公布的试行最高限价范围内自主确定试行价格。 根据办法,医疗保障部门设立新增项目,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在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中,由具备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已制定临床规范、准许临床应用;符合伦理规范,包括医学伦理和社会伦理;临床证据证明安全、有效,与现有项目的功能、目的相同的,应有临床证据证明其安全性、有效性或经济性中的一项或若干项具有优势;向患者收费应符合质价相符、公平负担的要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为支持国家级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创新医疗技术及时应用于临床、服务于群众,设置申报绿色通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医疗机构可直接向省医疗保障局提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请:优化重大疾病、罕见病诊疗方案或填补诊疗空白的重大创新项目;来源于古代经典、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以及创新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技术;医学中心或区域医疗中心从输出医院重点引进,我省无相应价格项目的;配合落实国家和省重点改革和创新有关任务,相关政策已经明确的;重大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对于疫情疾病诊断救治急需的新医疗技术;2022年以来,已有3个以上省份实施,具有重大创新价值且性价比较高的项目。 记者梅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