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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内统一刊号:CN43-0057
  • 2025年7月10日 星期四

涉诉企业有了“容错纠偏”期

湖南推出“预惩戒+信用修复”机制,设置1至3个月宽限期

2025年7月10日

    本报综合 面对传统“一刀切”式信用惩戒,不少涉诉企业常陷入“一罚致死”绝境,为激活其“再生能力”,7月9日,湖南省高院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商联共同建立并推动实施“预惩戒”与“信用修复”联动机制,设置1至3个月宽限期“缓冲带”,搭建以《预惩戒通知书》替代“失信黑名单”的“修复梯”。

    多部门联动打破信息壁垒。该联动机制明确,执行法院在决定将涉诉企业纳入失信名单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前,将给予企业1至3个月的宽限期,暂不发布失信信息。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与信息共享平台,协作部门将通过信用预警和风险提示,主动引导企业识别风险、主动履行义务,变被动惩戒为主动预防;一旦发现企业有履行意愿且符合条件,如已履行义务、达成和解、提供有效担保时,法院可依法及时屏蔽其失信信息,监管部门同步督促信用平台删除旧信息。

    实践中,许多涉诉企业并非恶意逃债,而是受市场波动、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暂时性困难,其一旦被立即纳入失信名单,极易引发融资断流、合作中断、信誉崩塌的连锁反应,甚至导致本可挽救的企业走向破产。给予“黄金”宽限期,为企业重组资产、恢复生产、筹措资金赢得了关键的缓冲时间。

    “将刚性惩戒与柔性引导、事后救济与事前预警有机结合,彰显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欧爱民教授分析指出,该机制对民营企业,特别是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意义重大,传递出“允许跌倒,鼓励爬起”的明确信号。信息共享平台让风险动态“看得见”,多部门联合预警使帮扶“来得准”,信用修复通道确保纠错“走得通”,通过制度设计上的“容错纠偏”空间,为企业发展构建更具韧性和温度的信用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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