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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范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
  • 国内统一刊号:CN43-0057
  • 2025年7月19日 星期六

规范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

2025年7月19日

    据证券时报 为规范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中国人民银行起草并在7月18日发布《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26条细则,明确经纪机构不得参与债券一级发行和柜台债券业务等。

    央行在《办法》起草说明中指出,货币经纪公司已成为联系各类市场参与机构的枢纽,对二级市场信息汇聚和定价、交易效率和市场流动性有着重要影响。同时,银行间市场缺乏对经纪业务进行专门规范的制度文件,需加强对经纪业务的功能和行为监管。

    《办法》对经纪业务进行全面规范,包括明确经纪机构类型和执业范围、经纪机构入市和风险隔离要求,并强化对客户的资质管理、信息披露和通讯工具使用等要求,完善了监管要求和罚则。

    在经纪机构的类型上,《办法》明确,经纪机构包括货币经纪公司以及其他提供经纪服务的金融机构,对证券公司等机构开展经纪业务,参照货币经纪公司进行同等管理。

    在经纪机构的执业范围方面,《办法》要求,经纪机构可为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衍生品等交易提供服务,但不得参与债券一级发行和柜台债券业务。

    对于经纪机构入市,《办法》要求,经纪机构进入银行间市场展业,需向央行报告。证券公司等非专门从事经纪业务的机构,需设立独立的经纪业务部门,经纪业务与自营业务要严格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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