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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新闻

  • 打造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 湖南拟建立细胞采集全流程电子追溯系统
  • 平等参与多维保障向新发展
  • 湖南上半年出口机电产品成主力
  • 持社保卡人数覆盖98.9%人口
  • 扩大优化医养结合服务供给
  • 近年来确认近4万见义勇为人员
  • 我国牵头制定一国际标准发布
  • 国内统一刊号:CN43-0057
  • 2025年7月23日 星期三

湖南拟建立细胞采集全流程电子追溯系统

2025年7月23日

    本报记者彭皓泽长沙报道

    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于7月28日至31日在长沙召开。22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卿晓英向媒体通报了本次会议拟审议的法规草案及议案情况。此次会议将围绕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多个领域展开立法工作,涵盖细胞和基因产业、数据管理、水文监测、噪声污染防治等重点议题。

    完善水文情报预报预警体系

    《湖南省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在二审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规范,明确从事相关活动需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严禁危害公众健康与公共利益;加强安全与伦理审查,强化全过程管理;规范细胞采集流程,建立全流程电子追溯系统;明确权益保障措施,严禁基因信息违法泄露,保障研究参与者合法权益。

    《湖南省数据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聚焦数据权益保护、公共数据共享、交易规范及安全监管四大方向。草案提出按“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分配数据财产性权益,补充完善衍生数据权益及产权登记等内容;明确省公共数据资源平台建设原则,细化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标准;规范数据交易流程,完善交易场所监管;强化数据安全职责,细化个人信息授权使用及交易安全保护条款。

    《湖南省水文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政府需加强水文工作机制、基础设施及队伍建设,保障经费并推进智能化建设;统筹流域与区域水文站网规划,增加专用水文测站管理内容;完善水文情报预报预警体系,强化气象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机制。

    规定交通干线两侧的噪声限值

    《湖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二次审议稿)》依据上位法及“三管三必须”原则,完善政府及部门职责;新增工业、交通、建筑及社会生活噪声防治具体条款;明确交通干线、施工场地等场景的噪声限值标准,参考省生态环境厅论证报告,规定了交通干线两侧、建筑施工场地边界以及部分社会生活噪声限值。

    《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完善多元预防化解责任体系,明确综合协调机构、司法行政、乡镇街道及村(居)委会等主体职责;细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措施;对照上位法修改调解相关规定,强化制度衔接。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政府、群团组织职责分工;细化政治、文化教育、劳动保障、人身财产及婚姻家庭权益保障条款,强化场所经营者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增加女性人才培养、就业创业扶持内容,做好与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衔接。

    新增农村及养老机构适老化改造内容

    《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若干规定(草案·二次审议稿)》补充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明确无障碍标识设置、工程建设单位能力提升及既有设施改造要求,新增农村及养老机构适老化改造内容;细化临时占用无障碍设施管理责任,禁止摆摊占用盲道等行为;鼓励地图导航软件完善无障碍标识及路线导航功能,提升残疾人、老年人出行便利。

    会议还将审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废止〈湖南省技术市场条例〉的决定(草案)》,拟修改《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以加强溶洞、天坑等自然遗迹保护,并拟定打包修改《湖南省林业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废止《湖南省技术市场条例》。

    省人民政府提交的议案包括《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拟规范非税收入分类、电子票据管理及收缴流程;《湖南省开放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聚焦培育市场主体、优化通道建设、强化要素保障及法治支撑;《湖南省民宿管理若干规定(草案)》,明确民宿定义、监管职责及扶持措施;《湖南省促进智能农机装备产业发展若干规定(草案)》,界定产业范围并规范布局研发;《湖南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着力解决保护主体不明确、村落空心化以及活化利用不足等问题。

    此次会议通过多领域立法修法,将进一步健全湖南地方法规体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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