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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8月15日 星期五

“他走了1年7个月 11天”

长沙“70后”夫妇意外失独,想领养孩子:愿意辞职照顾

2025年8月15日

    本报记者武华康长沙报道

    易先生是长沙县安沙镇人,2024年,他的独子意外去世,家里也随着儿子的离去变得日益清冷。易先生与爱人冯女士商议后,决定领养一个孩子,但多次前往民政局、福利院,未能如愿。“我们两个都有工作,如果能领养到孩子,我愿意辞职在家专门照顾孩子。”冯女士说。

    14日,记者来到易先生家,了解相关情况。

    为儿成家起新房,未料天人两隔

    14日,记者来到长沙县安沙镇,见到了易先生冯女士夫妻俩。两人家里十分整洁,房子也是新起的。易先生说,房子是在儿子成年后建造的,“他也在这边工作,是为他成家才建的”。

    易先生介绍,他与爱人都是“70后”,回忆起儿子,易先生的脸上时而微笑,时而阴沉。

    “当时听到消息的时候我还不相信,直到交警队打电话给我,我才确认了。1年7个月10天,今天(14日)应该是第11天了,心里反正一直都是(儿子),不知道怎么讲。”易先生说,因为是独子,家里长辈都比较宠着他,自己则对他比较严格。

    “他性格也比较内向,不爱说话,高中毕业后就参加工作了,和我一个单位,每天我们都一起出门上班。”易先生说,自从儿子离去后,家里就变得日益清冷,以前过年都会和儿子一起贴春联,放鞭炮,现如今过年家里也不置办这些了,他也将儿子的遗物都烧毁了。

    因冯女士几年前生病,做过子宫切除手术,已无法再孕。2024年底,有朋友告诉易先生,可以尝试领养一个孩子。他和爱人商议后,跑了民政局、福利院,但一直未能如愿。“正常的儿童每年只有几个,排队不知道什么时候,说还可以找直系亲属的孩子过继,或者有服刑人员、家庭困难的无力抚养的愿意过继的,但是我都找不到。”

    夫妻俩的心愿就是能领养一个10岁以下的女孩,希望让清冷的家庭重新焕发生气。冯女士表示,她和爱人都有工作,但若能领养到孩子,自己愿意辞职在家专门照顾孩子。“希望要一个10岁以下正常的孩子,只要能给家里带来快乐,带来欢笑就行,到我老了之后有一个寄托。”易先生说。

    什么样的家庭符合收养条件

    什么样的家庭符合送养条件?什么样的家庭符合收养条件?14日,记者来到长沙县民政局,了解相关政策。

    儿童福利科工作人员陈繁苗告诉记者,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收养工作的通知》,收养人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依规提出收养申请。收养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收养人应当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人应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2.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3.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应当征得被收养人同意;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八周岁以上,应当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应当为:被收养人的年龄是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丧失父母的孤儿;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另外,送养方也应符合相关条件: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送养人有特殊困难仅限于送养人双方各自具备下列三种情形之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的重特大疾病,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评定的重度残疾,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单纯的经济条件困难不能作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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