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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9月25日 星期四

告别危险隐藏式汽车门把手

汽车门把手安全技术强制性国标征集意见

2025年9月25日

    综合中国汽车报 继辅助驾驶系统强制性国标开启征求意见后,9月24日,工信部就《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将全面规范车门把手产品性能,提升车门把手产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车门把手的术语和定义、结构型式、布置位置、冗余设计以及强度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具体表现在:

    规范了车门把手的结构型式。征求意见稿对于车门把手结构、手部操作空间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明确每个车门的车门外把手在任意状态时,应具备手部操作空间(这一操作空间不能小于60mm×20mm×25mm,即手部打开车门的操作空间不能小于30立方厘米),有效解决了电动隐藏式门把手操作不便、难以识别等困扰消费者的痛点问题。

    明确了车门把手的释放方式和断电功能完整性。征求意见稿要求每个车门的车门内把手和车门外把手均应具有机械冗余设计,保证事故断电后能在不借助外部工具情况下,通过具备机械释放功能的车门把手开启车门,确保发生事故后乘员逃生和事故救援。

    规范了车门把手布置位置和安全标志。征求意见稿规范了车门内把手和车门外把手的布置区域,以及车门内把手的安全标志和开启方式示意。针对大多数消费者反映“在紧急情况下,无法找到机械式车内把手”的情况,征求意见稿明确,具备机械释放功能的车门内把手应易于车内乘员识别,包括车门内把手应位于无遮挡的位置,确保在乘员位置直观可见;车门内把手需要装在车门上或距车门边缘不大于30厘米的位置;单个车门配置多个机械式车门内把手时,操作任一车门内把手应能直接开启车门等。同时,车辆需要配置必要的车内门把手提示标志,包括相对于底色易识别且永久保持、夜间等阴暗情况清晰可见(包括但不限于背光、荧光、外部照明等方式)等,并且部分车内门把手在这些提示标志旁边应说明开启方式,以防车内人员紧急状态下无法打开车门。该条款通过明确布置区域与可视化安全标志,有效解决车门把手可见性差、识别性不足等问题,有效减少了车门把手的误操作,兼顾了安全效率与用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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