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工会给职工孩子交医保
2025年10月15日
本报综合 为落实国家鼓励生育政策,减轻职工家庭养育压力,湖南省总工会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全省基层工会为会员依法生育的未成年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通知提出,基层工会可根据自身财力,按当年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发文明确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确定缴费额度。有条件的基层工会,可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予以全额缴纳;也可与会员个人共同分摊医保缴费;还可采取事后报销的方式,为会员依法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报销部分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费用。缴费对象为已按规定缴纳工会会费的在职工会会员依法生育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子女年龄超过18周岁的不享受此项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双方均为工会会员的,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可选择在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单位缴费(或报销),每位子女每年只享受一次年度缴费(或报销),不得在夫妻双方单位重复缴费(或报销)。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外的参保缴费(如新生儿等),原则上由会员个人先行垫付,在下一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由基层工会予以报销,只报销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部分自理。 根据通知,所需经费可从各基层工会经费中列支,经费不足的可申请单位行政补助。各基层工会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简便易行的参保缴费流程。首次组织参保应要求工会会员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以证明其亲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