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称要在钓鱼岛行使警察权
2012年9月16日
综合《文汇报》、央视报道 据共同社报道,日本海上保安厅和警察厅14日通过政府官报公示了19个海上保安官可行使警察权的地点,包括所谓“尖阁诸岛”(中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等3个都县的岛屿。有关竹岛(韩国称独岛)和北方四岛(俄罗斯称南千岛群岛),则以“处于外国的实际控制之下,事实上不可能执行法律”为由排除在外。这样,在本月25日修改后的《海上保安厅法》实施后,对“非法登陆”上述岛屿的外国人,海上保安官可依此代为履行警察职权实施搜查和逮捕。 据央视报道,日本海上保安厅和警察厅公布的19个海上的地点,是基于参议院会议刚刚于上月末通过的《海上保安厅改正法案》,这个法案的核心内容就是,日本海上保安厅的保安官即使是在远离陆上的岛屿上,也能对目标进行搜查和逮捕,而以前他们是不能登岛逮捕的。按照当初的说法,这个法案会是在公布的20天之后正式实行,在此期间,有关部门会对适用的岛屿进行告示。现在看来最终公布的是这19处地点,中国的钓鱼岛也被包含在内。而根据日本方面的说法,其之所以制定这个改正案,就是因为上个月中方的保钓事件发生之后,日方认为有必要对这片海域加强警戒。虽说法案一早就制定,但在日本宣布非法国有化中国钓鱼岛,中国国内一片反对声音的情况下,日本仍坚持把钓鱼岛海域划入日本海上保安厅的执法范围,此针对中国的意图十分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