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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内统一刊号:CN43-0057
  • 2017年2月17日 星期五

长沙检方依法对6人决定逮捕

2017年2月17日

    本报长沙讯2月16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6起案件的相关信息。具体如下,该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衡阳白沙洲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班子成员、财务总监刘丽琼(副处级)决定逮捕;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长沙市技术进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郭凯军决定逮捕;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新湘评论杂志社办公室原主任钟毅(副处级)、广告经营部原主任杨慎(副处级)决定逮捕;依法以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对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科员曹婕(正科级)决定逮捕;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长沙县黄花镇政府重点办工作人员胡湘平决定逮捕。目前,这6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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