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表达
“火锅店卖冷菜违法”是难得的法制教育
2017年7月26日
24日,一份显示由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网上流传。该告知书称,一火锅店因违法生产销售多种凉菜而被没收违法收入139元,并罚款1万元。因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备注项目不包含从事凉菜加工销售。(7月25日澎湃新闻网) 火锅店卖凉菜违法?这确定不是恶搞的黑色幽默?对于多数初看新闻的网友来说,他们的日常生活经验是,火锅店卖冷菜再正常不过了。 可仔细看看这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部门的执法其实“没毛病”——没有获得许可的经营,当然是违法经营。任何企业都有其主要经营范围,这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也是“体现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换句话说,这是对法律的基本尊重,也是对市场经济的必要规范。 尽管很多人依然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从法律宣传、法制教育的层面看,火锅店卖冷菜违法其实是一个难得的法制教育——没有获得授权和审批,就不能私自更改经营的范围。法律是刚性的,法律有怎样的规定就需要怎样的执行,对于经营者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应是一个常识。至于,人们认为火锅店卖冷菜无可厚非,那只是一种生活经验。生活经验是不能代替法律判断的,生活经验更不能取代程序正义。 当然,对于执法者来说,这次舆论的反应其实也是一次法制教育。法律是刚性的,但法律面对的是日常生活具体的人。法律在适用的过程中,自然需要顾及到人情伦理,以及社会舆情、公众诉求。当几乎所有人都认为火锅店卖冷菜是常识时,在审批时能否对其经营范围适当的扩大或者直接默认;当所有人都认为跟卖冷菜的火锅店较真不如真心诚意地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时,是否应该想想执法的重点在哪里,到底该如何获得公众的信任感? 法律强调程序正义,法律也坚持结果正义;普通人关注火锅店卖冷菜违法,普通人更关心食品药品安全。对此,执法者不可不知,不可不铭记在心。一次难得的法制教育,就是一次常识普及。当然,更重要的是,新闻所引发的舆情,舆情所隐含的诉求,执法者应该倾听到、打捞出。 李劭强(江苏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