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警方通知构陷邻居是惯犯
和邻居因私事结怨,为阻止其进业委会,在业主群发布虚假通知;目前已被刑拘
2017年11月21日
编者按 假冒警察加入小区群聊,并发布伪造的警方“通知书”,费了很大的劲,本想抹黑邻居,阻止其进入业委会,不料,事与愿违,自己却被警方抓获,并以涉嫌“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罪”被刑事拘留。 本报长沙讯 10月18日,家住长沙岳麓区某小区的业主范某在小区业主微信群里发现,自己的名字上了一张“公安通知书”,在这张“通知书”内,自己成了一名“二进宫”的惯犯,还是需要被特别监管的对象,这让范某很纳闷也很生气。 他查看微信群聊记录发现,这份“通知书”是由一个微信名叫“城里的月光”的人发布的,经与群主了解,范某得知,“城里的月光”称自己是辖区警察,才被拉进业主群内。随后,范某将这一情况反馈到了岳麓公安分局含浦派出所。 民警调查发现,“城里的月光”并非警察,而是与范某同一小区的业主曾某。随后,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并于11月13日在岳麓区学士街道将曾某成功抓获归案。 曾某落网后坦白,自己假冒警察加入群聊,并伪造发布了这则“通知书”,其目的就是想阻止范某进入业主委员会。而他之所以如此大费周章,是因为两人曾因私事结怨。曾某想败坏范某在业主间的名声,便来到家附近的一间网吧内,伪造了一份以公安机关为落款的虚假通知,并发送至其居住的小区业主微信群。 记者从警方处了解到,目前,曾某涉嫌“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记者陈诗娴 律师说法 为何涉嫌“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罪”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介绍,《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中,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伪造,是指无权制作者制作假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包括根本不存在某一公文、证件或印章而非法制作出一种假的公文、证件和印章,又包括在存在某一公文、证件或印章的情况下而模仿其特征而复印、伪造另一假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包括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伪造或制作,又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经批准而擅自制造。另外,模仿有权签发公文、证件的负责人的手迹签发公文、证件的,亦应以伪造论处。 为何曾某的行为不涉嫌“诽谤罪”?刘明律师认为,在该案中,曾某的行为的确会给他人的名誉带来一定的影响,但需要考量影响的范围,曾某将伪造文书发布在业主群内,需要看该群内成员数量,及后续的传播影响。刘明律师介绍,根据司法解释,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诽谤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受害人自杀的等情况。 记者陈诗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