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念不止,男子因盗窃九次入狱
2018年9月19日
本报长沙讯 近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滕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1990年以来,滕某因犯抢劫、盗窃罪曾八次入狱,这次他贪念再生,结果又栽了,面临第九次入狱。 5月28日上午,被告人滕某来到开福区湘雅医院伺机寻找作案目标。11时许,滕某在医院门诊大厅二楼见被害人小燕(化名)将手机放在外口袋内,便跟了上去。趁小燕不备之机,滕某扒得iPhone8Plus手机一台。得手后,滕某以2400元的价格将手机销赃。5月30日晚8点,公安机关在雨花区某旅馆内将滕某抓获。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441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滕某系累犯,建议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滕某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九个月,并处罚金,不适用缓刑。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建议。 本报记者周凌如通讯员刘笑贫实习生周勤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