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其中案将由最高法提审
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执行,牟其中称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
2018年10月10日
1999年,牟其中在上班途中被捕关进看守所,因南德集团“信用证诈骗案”2000年被判无期徒刑。两年后按律循例改判为18年有期徒刑。2016年9月27日,牟其中出狱,坚持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要求改判无罪。 10月9日,记者获悉,最高法院发布最新裁定,宣布牟其中案由最高法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牟其中透露,已于9月28日收到最高法相关文件。他认为,最高法的提审将提振中国民营企业家信心。 综合新京报华西都市报报道 10月9日,记者获悉,最高法院就牟其中案已经裁定,本案由该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这表明了中央依法治国的决心,也提振了民营企业家的信心”,牟其中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最高法裁定将提审此案 最高法院裁定书显示,申诉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因与被申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及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德经济集团信用证垫款及担保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鄂监二民再字第12号民事判决,向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申诉,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以高检民监(2017)259号民事抗诉书向本院提出抗诉。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失去自由18年,申诉要求改判 牟其中对媒体表示,已于9月28日收到(2018)最高法民抗11号文件,“这表现了党中央依法治国的决心,案件推动对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十分重要。” 据媒体报道,牟其中,原南德集团董事长,中国第一代民营企业家,一个把口号喊遍中国的川籍商人,曾伴随着一路争议崛起为中国首富。1999年的一天,牟其中在乘车去往南德办公室的路上被捕,第二天被关押至武汉市第二看守所。后因南德集团“信用证诈骗案”,2000年被判无期徒刑。两年后按律循例改判为18年有期徒刑。 2016年9月27日,牟其中刑满出狱,此时距离他失去人身自由18年有余。牟其中目前仍坚持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要求改判无罪。 出狱两年来,牟其中极少公开露面。2017年,有媒体报道,牟其中正推进南德集团复业,不过并未透露未来的产业布局方向。9月26日,牟其中接受了媒体专访,首次对外透露其目前工作重点,即20多年前的满洲里开发计划。 案件历经21年,曾递交125页证据 自1997年南德集团牵涉信用证诈骗纠纷,牟其中案历经21年。 1997年8月18—19日,原告为中行湖北分行,被告依次为湖北轻工、贵阳交行、南德集团的有关信用证垫款及担保纠纷一案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1998年6月,南德集团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3月23日作出的民事裁定,裁定称:因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该案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且有关部门已立案侦查,于是裁定:“中止诉讼”。 1999年1月7日,牟其中、夏宗伟被自称武汉警方的便衣在北京街头刑事拘留,拘留证上的罪名一栏为空白;同日,南德集团总部被查封,员工被遣散。同年2月5日,因涉嫌信用证诈骗罪,牟其中、夏宗伟经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由武汉市公安局于同年2月8日执行。 1999年11月1日,南德集团及牟其中等信用证诈骗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公开开庭。2000年5月30日,一审判决南德集团及牟其中等犯有信用证诈骗罪,判处牟其中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夏宗伟亦被判有罪,免予刑事处罚。同年6月5日,南德集团及牟其中、夏宗伟不服判决,均提出上诉。同年8月22日,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年9月1日,牟其中由武汉市第二看守所转到湖北省洪山监狱开始入监服刑。 在此期间,出狱后的夏宗伟成为了牟其中的唯一代理人并为之奔走“申冤”,不断进行上诉和申诉,坚持牟其中“无罪”。其中,2003年3月19日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正式递交了刑事申诉书及随附的共达125页的证据,以谋求对信用证诈骗案的依法重新审理,还原事件的真相。 2016年9月27日上午,在夏宗伟和部分亲友的迎接下,牟其中走出了湖北洪山监狱。至此,历时多年的“南德案”被认为“告一段落”。牟其中的相关申诉已获受理。如维持原判,对牟其中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为服刑期已满。如改判无罪,牟其中要到了一个说法。 综合新京报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