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蜜瘦告“二级代理”卖假货
被告愿赔偿3万元;唯蜜瘦曾被认定有虚假宣传等行为
2018年11月7日
“我卖的是他们产品,真的假的都是他们的。”11月6日上午,坐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上的宋先生反复重复着这句话,其妻子坐在旁边情绪激动。 起诉宋先生侵犯专利权的,是生产网红减肥产品唯蜜瘦的湖南旻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代理律师称,唯蜜瘦有一名代理陈某在今年4月被解除代理权限,之后私自造假,而宋先生销售的假冒产品就来源于陈某。 经法庭当庭组织调解,宋先生自愿赔偿原告3万元。 原告 发出律师函后被告仍在销售 “真的唯蜜瘦腰带包装袋印有唯蜜瘦的logo,药包里有仿真二维码,假的唯蜜瘦没有。真的唯蜜瘦药瓶瓶身文字比较粗,假的文字比较细……”法庭上,旻一生物的律师拿着两盒外包装看上去几乎无差别的唯蜜瘦进行比对,“真的背后有防伪码,但是假的产品防伪码只有一半,无法识别。” “被告在淘宝网上开设专门的店铺,而且店铺内的产品有且仅有原告的唯蜜瘦套装产品。”原告律师称,5月14日第一次公证时,宋先生淘宝店铺的累计评价为23条,7月3日第二次公证时,宋先生淘宝店铺的交易成功数为1069件,评价653条。 “我们所有的产品都不能在淘宝销售,淘宝网上所有的产品都是假货,我们向这些店铺都发了律师函。”原告律师称,宋先生的店铺在收到律师函后,继续销售假冒产品。 宋先生的货来自哪里?原告代理律师称,之前有一名代理商陈某,因为乱价销售唯蜜瘦,被旻一生物报警后,于4月13日在派出所写下保证书,承诺不再销售唯蜜瘦。“结果陈某开始生产假货,甚至在某些类别抢注了商标,被告销售的就是这种产品。” 被告 出了负面报道后降价处理 开淘宝店是宋先生一家的“再就业”。“我也不懂这些,就跟着别人一起做电商创业。”宋先生妻子说。 宋先生儿子透露,他们不是唯蜜瘦的一级总代理,但他们认为都是从唯蜜瘦代理商那里拿货,只是没有签代理协议。 “我在网上找他订三箱货,有时候通过微信,有时候通过电话,他就快递给我们,我再给他打钱过去。”宋先生妻子称他们按照这种方式进货,然而刚刚卖了没多久就在网络上看到了关于唯蜜瘦的负面报道。“原来一盒卖699元,后来我在网上看到他们的产品都是化妆品,我们之前花了钱囤了货,要赶快卖出去,能卖多少是多少。”宋先生的妻子称,她们曾用一百元的价格出售。 在法院组织下,双方愿意调解,宋先生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3日内支付给湖南旻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万元。承办法官称,本案中,若原告证明,被告在收到律师函的情况下仍继续销售侵权产品,则证明被告侵权的过错和恶意较为明显。这种恶意侵权是法院确定法定赔偿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延伸 产品是否存在隐患与本案无关 此前,唯蜜瘦一直是不少长沙市民微信朋友圈的网红产品。 但今年5月,唯蜜瘦被长沙开福工商分局认定有虚假宣传等行为。 本案承办法官释明,对于被告提及的之前媒体报道了唯蜜瘦涉嫌存在产品安全隐患,涉嫌虚假宣传,涉嫌网络传销的问题,须强调的是,基于不告不理的原则,原告是否存在上述行为与本案审理没有直接的关系和影响。本案的旻一公司是产品外包装的专利权人,对他人未经许可生产与销售假冒产品享有正当的权利,应予以保护。 本报记者周凌如长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