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斌胜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2018年12月6日
本报长沙讯 12月5日,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被告人周斌胜提起公诉。这是刑诉法修改后开福区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查起诉监察委移送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被告人周斌胜系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2013年9月至2018年5月间,其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根据相关规定,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应区监察委的邀请,提前派出检察官熟悉案情,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的意见。11月22日,在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当天就作出了刑事立案的决定并依法刑事拘留了被告人周斌胜。11月30日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被告人周斌胜。经检察机关审查,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于12月5日依法向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本报记者周凌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