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杨明远”创始人起诉儿女索要赡养费》后续
说起父女间那顿饭,他拍了桌子
庭审现场要求撤回“赠予”女儿的一套房产;赡养费案15日开庭
2019年8月2日
老杨明远眼镜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周捷三认为子女未对自己尽到赡养义务,将女儿周艺、儿子周术告上法庭。周捷三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其赠予周艺的一套房产,并让周艺、周术每月支付1.5万元赡养费。(详见8月1日A07版《“老杨明远”起诉儿女索要赡养费》)8月1日下午,周捷三与周艺的赠予合同纠纷案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庭。 该案审理持续三小时,将择日宣判。这场诉讼,在焦点问题上,双方各执一词。 据周术介绍,有关赡养费的案件将在8月15日开庭。 焦点问题1:儿女有无赡养 在庭审现场,周捷三表示,“周艺一再公开拒绝承担对我应尽的赡养义务,已构成客观事实、法律事实。”周艺代理人则表示,“被告在母亲去世后仍经常探望原告,被告从未拒绝应当承担的赡养责任。” 今年5月,周捷三给周艺、周术发去律师函,要求每月得到15000元赡养费,在没有得到儿女回应后,决定将儿女告上法庭。在庭审现场,周捷三称,周艺和周术在其母亲张某死后,除了上门清理母亲物件和要他签字,从未登门。“被告一直不仅不来看望我,连电话都没打一个来,我打电话他们也不接”。 对于这个问题周艺的代理人予以否认。代理人称,周艺在母亲去世后,有看望以及微信、电话问候过周捷三。代理人还当庭呈交了微信截图等证据。周艺的代理人称,周捷三在周艺名下的房屋居住,无需交房租,这也是赡养的一种方式。 周艺代理人表示,周捷三说周艺有四处房产,但其中两套在周艺的丈夫名下,一套是继承母亲张某的遗产,还有一套现在由周捷三所居住。周艺月工资为五千元左右。 “周捷三提出的赡养费超出周艺的经济条件,周艺愿意在合理的范围内赡养父亲。”周艺的代理人说。 焦点问题2:房产是谁的 这场合同纠纷案中涉及的一处房产,周捷三认为,因为自己的年龄超过条件,这套房是用周艺的名义所购买。周捷三说,房屋贷款一直是自己在还,因此这套房产是自己赠予女儿的。 周艺代理人否认了“赠予”一说:“诉争房屋是被告从开发商处继受所取得,而非从原告处受赠所得……赠予的前提是赠与人对所赠之物拥有所有权,而本案诉争房产本为被告所有,原告从未拥有过诉争房屋的所有权。因此,不存在原告向被告赠予房产的前提。” 此外,对于周捷三本人的经济情况,双方也说法不一。周艺代理人表示,周捷三交出老杨明远所有股权的同时,获得了老杨明远东塘店的经营权和老杨明远眼镜的商标权,“如原告前述财产仍不足以满足生活,被告愿意合理承担超出部分的费用”。但周捷三说,店铺已经卖掉用于还债,目前他无任何收入来源。 周捷三称,今年年初,周艺曾到店里找过他一次,邀他一起去听京剧,“我以为她会回心转意”。随后,父女两人还一起去吃饭。饭桌上,两人谈到了张某的死,最终不欢而散。说到这里周捷三激动地在法庭上拍打桌面。 本报记者李姝实习生许静敏长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