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条措施助力民营养老机构
2020年3月22日
本报长沙讯 为减轻疫情对民营养老机构的影响,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文,提出提高运营补贴标准、减免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费用等多条措施,支持养老服务行业加强疫情防控、克服经营困难、健康稳定发展。 提高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2020年一季度,运营补贴省级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100元。各地应在5月底前下发2019年全年及2020年第一季度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支持养老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对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的民营养老机构,按封闭期内在住老人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疫情防控补助。同时,各级民政部门应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开展防疫物资和资金募捐,支持养老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减免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上缴费用。对民政系统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减免2020年度场地租赁、运营管理等费用,免租期内的在原有期限上顺延1年。 协助落实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对符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企业帮扶、金融支持、税费支持、财政补贴、稳岗就业等优惠政策的民营养老机构,各级民政部门应主动协调,支持其享受优惠政策。 加强对疫情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养老服务人员的关怀帮扶。各级民政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疫情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养老服务人员的关怀帮扶。大力宣传一线养老服务人员先进感人事迹,倡树养老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先进典型。 记者张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