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跳车身亡,男子被判刑
2020年3月28日
本报长沙讯“你不停车我就跳车。”面对情人的死亡威胁,黄某并未放在心上而是继续骑着一辆女士摩托车向前驶去。 黄某没想到,后座的情人一跃从车上跳了下去,经抢救无效死亡。 日前,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黄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 2015年5月间,黄某通过微信认识了有夫之妇朱某,之后两人发展成为情人关系。 2019年7月26日晚,黄某驾驶一辆无牌红色宇钻牌女式摩托车到浏阳市永和镇遇见了朱某,遂约朱某到永和大桥上见面,之后两人在大桥处见面后,黄某又邀请朱某一同去吃夜宵商谈。经不住黄某劝说,朱某答应了。 当晚,朱某坐上黄某的摩托车,两人一同前往浏阳,当摩托车行驶至一分叉路口时,朱某见地势比较偏僻,遂要黄某停车,以便就此商谈两人的感情问题。但是黄某没有停车。坐在后面的朱某见状,先后两次加重语气要求黄某停车,明确表示如不停车就会跳车。黄某仍然没有停车而是继续快速行驶。 朱某从摩托车后座上跳下摔倒在地,朱某经送医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案发当晚,黄某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浏阳法院一审以黄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 记者周凌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