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灭火器不合格逾期未改被罚
2020年8月21日
本报衡阳讯为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违法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近日,衡阳石鼓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衡阳长河集团物业管理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大队对衡阳长河集团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管理的长河大厦居民小区3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压力指示器的指针不在绿色区域范围内,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现场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并依法向该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5日内整改。 整改期限到后,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仍未整改,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给予衡阳长河集团物业管理公司罚款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该单位负责人详细讲解了火灾隐患存在的危害性,要求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将迅速改正存在的问题,加大自查力度,及时消除本单位火灾隐患。 通讯员陈奎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