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消防隐患逾期未改被罚款
2021年1月19日
本报衡阳讯近日,衡阳南岳区欣胜超市因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经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被南岳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被依法处罚500元。 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对该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应急照明灯在切断主电源后5秒内未转入应急状态,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并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到期复查后,发现该单位仍未整改,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大队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违法事实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了当事人,同时对该单位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该单位罚款5000元的处罚,给予其主要负责人刘某罚款500元的处罚。 通讯员陈奎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