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区关停要提前向社会发布
交通运输部:严禁擅自阻断或者挖断普通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行为
2022年4月25日
本报综合 交通运输部网站24日发布关于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的通知,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指导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和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坚持从严从紧原则,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分类分级制定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配齐防疫物资,做好应急演练,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信息,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各个关口,扎实做好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疫情防控工作。 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要及时发布绕行路线 《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要求保持高速公路正常运行服务。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不得擅自关停关闭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因出现确诊或密接人员等情况确需关停的,应报经省级联防联控机制批准后方可实施;收费站因出现确诊或密接人员等情况确需关闭的,应由县级以上联防联控机制报经上一级联防联控机制批准后方可实施。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关闭的,要提前向社会发布,并及时发布绕行路线等相关信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每天上午9时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多种渠道,公示本辖区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关闭情况。服务区和收费站关停关闭后,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完成人员隔离、精准流调、快速处置、全面终末消毒等工作,经属地联防联控机制验收合格后,立即恢复运行。 重点涉疫地区可结合实际,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启用物资中转站点,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对需跨省域设立的,相邻省份要给予支持。物资中转站点原则上应设立在低风险区域,实行闭环管理,做到车辆严消毒、人员不接触、作业不交叉。 认真做好服务区涉疫滞留车辆人员的核酸检测、如厕、餐饮、加油等服务保障工作。高速公路服务区关停期间,要在省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指导下,继续保留加油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此外,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农业生产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确保普通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微循环”畅通。要充分发挥基层一线、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路网阻断堵塞问题,严禁擅自阻断或者挖断普通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行为。已启用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地区,要将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及其生产原料、农机及零配件纳入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范围,优先发放通行证,优先承运、优先装卸、优先查验、优先放行。 确保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应开尽开 4月24日,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总指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主持召开总指挥(全体)调度会议。会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近期立即行动,强化统筹协调,各级领导小组迅速建立,全国干线公路大动脉基本打通,运力运量指标持续向好,上海等重点地区物流保通保畅逐渐好转,过度防控问题整改取得初步成效,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持续加强,物流纾困解难政策逐步落实。要清醒认识到,当前“一刀切”问题、防疫检查点设置不合理、通行证制度执行走样、服务重点企业不到位、交通微循环不畅、纾困解难政策落地难等问题依然存在。各地要主动认领,对标对表,举一反三,针对具体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尽快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一要聚焦过度管控问题,在保障交通网络畅通上持续发力。确保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应开尽开,严防关停问题反弹。规范防疫检查,接受社会监督。二要聚焦车辆通行不畅,在实施精准管控上持续发力。避免粗放管控,禁止重复核酸检测,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便利解码申诉服务。三要聚焦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在支撑区域经济运行上持续发力。围绕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全力畅通交通大动脉和物流微循环。用好用足通行证制度,备好建好应急物资中转站,确保重点港口正常运转。四要聚焦重点企业供需对接,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上持续发力。加强供需对接,加强跟踪保障和区域协同。五要聚焦从业人员利益诉求,在落实落细纾困解难举措上持续发力。用好已出台政策,更精准落实金融政策,大力推广货车司机免费核酸和抗原检测,关心关爱从业人员。六要聚焦末端配送不畅,在提升物流配送效率上持续发力。严防网络阻断造成邮件快件积压,尽快复工复产,强化末端配送。七要聚焦防疫关键环节,在从严做好物流领域疫情防控上持续发力。加强常态化防控,严防疫情外溢。八要聚焦基层实际需求,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上持续发力,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