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市政工程重大隐患这样判定
2022年4月25日
本报综合 4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以下简称《判定标准》)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 该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依照本标准判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情形作出详细的说明,涵盖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高处作业、施工临时用电、拆除工程、暗挖工程等方面。 文件显示,施工临时用电方面,特殊作业环境(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等作业环境)照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拆除工程方面,拆除施工作业顺序不符合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同时,使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其他严重违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强制性标准,且存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现实危险,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